七宗罪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5-18
简 介
天主教明言七宗罪:「暴食」、「贪婪」、「懒惰」、「嫉妒」、「骄傲」、「愤怒」。沙摩塞是承办凶杀案的资深员警,即将退休,而米尔斯是新手,一付兴致高昂,自愿请调至这一分局。星期一上午,一件凶杀案发生,凶手在冰箱后写著「暴食」,星期二,是一位律师,现场写著「贪婪」,一天一个,依七宗罪而死。面对此案,沙摩塞心中有诸多挣札,住在这城市已久的他,早已习惯,冷眼看事情,本想不接此案,几经考虑又留下来帮米尔斯,米尔斯血气方刚,冲动易怒,故弄玄虚的凶手因而选上他做为七宗罪的最后一人-「愤怒」。强竟杀了米的妻子崔西来激怒他。让自己成为「嫉妒」,米尔斯成为「愤怒」,强也赢得了这场游戏。沙可以退休了,但看著囚车中的米尔斯,究竟是社会始终如此不堪,或者天真单纯也是一种罪。
幕后制作
影片没有机械地将七桩案件罗列在一起,而是从两名警探的角度逐步展开。弗里曼的豁达睿智、彼特的血气方刚,都非常适合角色的个性。对白很有回味,全然没有惊险片惯常的白痴式问答。反角不仅在最后一幕出其不意地露面,而且有大段的独白。他说的话并不深奥,但难以琢磨透。影片敢于给反角大段台词以展现其艺术魅力,实属高招。结局虽然以反角死亡告终,但实际上是他大获全胜。
花絮
·拍摄Mills追逐John Doe这场戏时,布拉德·皮特摔倒了,手臂穿过了汽车的挡风玻璃,并需要做接受手术治疗。这一幕被写进了剧本里。
·原剧本中的第一场谋杀后有一个尸检场面,但是化装师Rob Bottin提出剧本中描写的与事实不符(他为了工作曾去看过真的尸检),于是这个场面被删掉了,我们最后看到的只是暴食者的尸体。
·死后一年才被发现的那个受害者不是用模型演的,而是用一个非常瘦的、化了装的演员。
化装师Bottin用了一幅夸张的假牙以使他头显得更小,更像一具死于营养不良的尸体。
·摩根·弗里曼掏枪的时候总把手指放在扳机上,在场作为技术顾问的警官迅速纠正了他的问题:这不是一个职业警察应有的动作。
·John Doe所有的书都是真的书,是专门为电影所写。花了两个月才完成,耗资1万5000美元。而根据Somerset所说,两个月正是警察们看完所有书所需时间。
·丹泽尔·华盛顿拒绝了男主角的角色,这个角色最终由布拉德·皮特出演。
·摩根·弗里曼的儿子阿方索·弗里曼在片中出演了指纹鉴定师。
·片中带有女子的旧照片实际上是1934的电影《羊脂球》(Pyshka)的海报。
·John Doe房间里的照片为电影引来了官司,遭到了照片摄影师的起诉,不过最后摄影师败诉。
·新线公司曾想改现在我们看到的结局,但布拉特·皮特坚持如果改他就拒演。
·影片开场所有的楼房号码都是7开头的,高潮处那个快递的时间是7点零7分。
·John Doe被射杀之前,Mills妻子的脸出现在屏幕上,这个手法大卫·芬奇在《角斗俱乐部》中也用过。
·制片人本想把凯文·斯帕西的名字放在片头字幕头一个,但他为了让观众对凶手的身份感到惊奇而坚持不让自己的名字出现,作为补偿,他的名字在结尾第一个出现在字幕中。
天主教明言七宗罪:「暴食」、「贪婪」、「懒惰」、「嫉妒」、「骄傲」、「愤怒」。沙摩塞是承办凶杀案的资深员警,即将退休,而米尔斯是新手,一付兴致高昂,自愿请调至这一分局。星期一上午,一件凶杀案发生,凶手在冰箱后写著「暴食」,星期二,是一位律师,现场写著「贪婪」,一天一个,依七宗罪而死。面对此案,沙摩塞心中有诸多挣札,住在这城市已久的他,早已习惯,冷眼看事情,本想不接此案,几经考虑又留下来帮米尔斯,米尔斯血气方刚,冲动易怒,故弄玄虚的凶手因而选上他做为七宗罪的最后一人-「愤怒」。强竟杀了米的妻子崔西来激怒他。让自己成为「嫉妒」,米尔斯成为「愤怒」,强也赢得了这场游戏。沙可以退休了,但看著囚车中的米尔斯,究竟是社会始终如此不堪,或者天真单纯也是一种罪。
幕后制作
影片没有机械地将七桩案件罗列在一起,而是从两名警探的角度逐步展开。弗里曼的豁达睿智、彼特的血气方刚,都非常适合角色的个性。对白很有回味,全然没有惊险片惯常的白痴式问答。反角不仅在最后一幕出其不意地露面,而且有大段的独白。他说的话并不深奥,但难以琢磨透。影片敢于给反角大段台词以展现其艺术魅力,实属高招。结局虽然以反角死亡告终,但实际上是他大获全胜。
花絮
·拍摄Mills追逐John Doe这场戏时,布拉德·皮特摔倒了,手臂穿过了汽车的挡风玻璃,并需要做接受手术治疗。这一幕被写进了剧本里。
·原剧本中的第一场谋杀后有一个尸检场面,但是化装师Rob Bottin提出剧本中描写的与事实不符(他为了工作曾去看过真的尸检),于是这个场面被删掉了,我们最后看到的只是暴食者的尸体。
·死后一年才被发现的那个受害者不是用模型演的,而是用一个非常瘦的、化了装的演员。
化装师Bottin用了一幅夸张的假牙以使他头显得更小,更像一具死于营养不良的尸体。
·摩根·弗里曼掏枪的时候总把手指放在扳机上,在场作为技术顾问的警官迅速纠正了他的问题:这不是一个职业警察应有的动作。
·John Doe所有的书都是真的书,是专门为电影所写。花了两个月才完成,耗资1万5000美元。而根据Somerset所说,两个月正是警察们看完所有书所需时间。
·丹泽尔·华盛顿拒绝了男主角的角色,这个角色最终由布拉德·皮特出演。
·摩根·弗里曼的儿子阿方索·弗里曼在片中出演了指纹鉴定师。
·片中带有女子的旧照片实际上是1934的电影《羊脂球》(Pyshka)的海报。
·John Doe房间里的照片为电影引来了官司,遭到了照片摄影师的起诉,不过最后摄影师败诉。
·新线公司曾想改现在我们看到的结局,但布拉特·皮特坚持如果改他就拒演。
·影片开场所有的楼房号码都是7开头的,高潮处那个快递的时间是7点零7分。
·John Doe被射杀之前,Mills妻子的脸出现在屏幕上,这个手法大卫·芬奇在《角斗俱乐部》中也用过。
·制片人本想把凯文·斯帕西的名字放在片头字幕头一个,但他为了让观众对凶手的身份感到惊奇而坚持不让自己的名字出现,作为补偿,他的名字在结尾第一个出现在字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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