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特里克-贝特曼的杀人动机非常简单:物欲横流的华尔街使他成为一名极端的拜金主义者,他不能与这个世界存在任何物质上的差距,别人的些许优势都会招来他异常的嫉妒和憎恨。《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克里斯托弗-莱曼-豪普特的描述可谓一语中的:“帕特里克-贝特曼生活在一个道德贫乏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衣服比皮肤更重要,财富比血液更重要,灵魂的探究只能靠刀子、斧子和钻头。”
剧情分析 其实一切都是幻觉,都是Partick的想象,他根本没有杀人,那些全都只出现在他的异想世界里。让我们回忆一下,这家伙在脸部毫无遮盖的情况下拖着个装有尸体的大袋子,一路上留下了长长的血迹,然后还在众目睽睽下走出公寓,居然没有人发现?还能安然无恙的一直呆到最后?杀死那个逃走的女人时从螺旋状楼梯上随便扔下电锯就恰巧将那女子斩腰?和警察交锋的时候,居然~~居然可以毫发无损还将对方全部解决,不觉得有点诡异吗?因为这一切都只来源于他疯狂的想象。其实对于这点片子中有一处暗示,Partick与未婚妻共餐时随手画在纸上的那幅被斩腰女子的图,当时我还纳闷他怎么把这个画出来了。后来秘书翻看他日记时到处都是类似的画,用来叙述作案的方法。但这些事情也仅仅只是大脑里运作,纸笔间流淌罢了。如果是这样,根本没有人死去,那么威廉·达福饰演的侦探也只不过是Partick神经质的捏造出来的,以表现内心的不安。
这绝对不仅仅是一部经典恐怖片,它想表达的东西要更多。
开篇的画面就很令观众意外,但也是惊喜。鲜红的液汁掉落,大家自然性的认为那是鲜血,那把经典的尖刀举起,却砍在一块牛排上,液汁更多的流淌着,如此优雅,后来才知道这只是果酱,一系列的程序最终汇成了一盘精致的餐点端上豪华的餐桌,意想不到且寓意深刻。顺便提一句,影片的配乐真的很精彩,带着点荒诞戏谑的嘲讽劲,正如影片的基调。上层社会的纸醉金迷,浮华,奢侈却糜烂不堪。上班要比较哪个人的名片最有品位,西服要华伦天奴,眼镜要Oliver Peoples,能看到他们上班的工作就只是拿着电话预定哪家豪华酒店的位置,以供晚上消遣。而有意思的是,他们居然连身边朋友,同事的名字都能搞混,还显得这么理所应当似的。Partick是矛盾的,聚会时在餐桌上的那番很有良心的讲话让我们觉得他的内心其实并未堕落,麻木。但有一段很棒的戏要特别注意,Partick俯下身对乞丐说:“去工作,我会帮你”,但当乞丐感激的握住他的手臂时,他的表情变得厌恶至极:“你他妈的知道你有多臭吗?”紧接着就把乞丐送上西天了。他同样物质,同样堕落,每天用大量的护肤品保养,讨厌别人碰他的衣服,不让水杯直接触碰桌面,做爱时自恋的照着镜子摆弄肌肉。他喜欢这些却又憎恨这些,甚至憎恨自己,憎恨所有人,一种矛盾的痛苦,无法找到真实的自我。在这种压抑下精神崩溃,拥有嗜血的欲望,用疯狂来击碎这个世界。
他经常说:“尽管我隐藏着我的冷酷,但看起来有血有肉跟你一样”,这句其实倒不如说是讽刺人们整体的一种现象,一种大众性的虚荣与冷漠。而在他杀人时唯独放过的两个,也全都是懂得用真心去爱的人,所以不忍下手。影片最后Partick注视电视中总统的讲话:“那老头看似无辜,但骨子里却是——无所谓”,明显是对于美国高层的一种讽刺,对于民众状态的担忧,所以片名为《美国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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