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贯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处理同一切国家的关系上,始终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是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为依据,根据我国具体情况而制定的。这一政策也体现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有机结合,符合我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一切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前提,又是各国人民自由平等交往的必要条件。互不侵犯和互不干涉内政是实现各国之间和平共处的根本保证。平等互利是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必然发展。在新世纪,我国将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上一切国家友好交往、平等相待、互利合作,推动人类进步事业不断前进。(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师霞)